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3〕158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6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6名,其中人力社保局机关办公室2名,社保局4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以下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2018年届、2017年届未就业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生。2019年应届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前取得毕业证。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非2019届的其它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人力社保局4楼。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带以下材料:
报名时持本人的毕业证(2019届持就业推荐表)、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面试及录用
(一)面试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2019年6月14日下午2:30——6:00,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面试地点人力社保局7楼。
(三)面试分值计算及录用。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得分在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录用人员在合格人员中按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招聘人员,如录取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另行出题加试,加试成绩最高者为本次招聘人员;如等额录取人员中有弃权的可以在合格人员中按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本次聘用工作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劳动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满,不再续签,协议期内如要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待用人单位批准,办好工作交接后方能离开。
签订的劳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待遇
工资标准按规定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标准为每月1700元。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就业专项资金承担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承担应由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报名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和人才服务局负责解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