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9〕1号

    为支持城市公交事业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适当缓解公交经营压力,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调整我县部分公交车线路票价。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19年10月下旬召开“石柱县调整部分公交线路票价听证会”,对拟订的《石柱县调整部分公交线路票价听证方案》进行公开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19名听证会参加人员,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乘客代表8名,由县消费者协会推荐2名,县发展改革委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产生6名;

    2、企业员工代表2名,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推荐金彰工业园区企业员工2名;

    3、经营者1名,由渝运集团重庆十一分公司推荐1名;

    4、县人大代表2名,由县发改委提请县人大办公室推荐;

    5、县政协委员2名,由县发改委提请县政协办公室推荐;

    6、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代表3名,由县财政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运管所各推荐1名;

    7、专家、学者代表1名,由县发改委提请县委党校推荐。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个,旁听人员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席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2个,县新闻中心和石柱广播电视台各1个。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石柱县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4、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石柱县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听证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参加人员的乘客代表和旁听人员于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30日,凭有效身份证到县发展改革委503室报名(桥头场电信大楼);

    (二)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员由推荐单位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告知县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73332123)。

    五、其他事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所规定的程序,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价格听证方案要点等事项由县发展改革委于10月中旬另行通告。

    特此公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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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石柱谢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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