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知识宣传

    一、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

    新型冠状病毒是指先前尚未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2020年1月12日,WHO将引发本次“武汉肺炎”的新型冠状病毒正式命名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

    二、冠状病毒感染有哪些表现?

    主要的表现有发热、乏力、干咳,严重患者可出现肺炎和呼吸窘迫。此外,某些冠状病毒可能导致婴儿和儿童腹泻。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三、疑似感染冠状病毒,如何就诊?

    若出现以上表现,如您在县城,请立即前往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如您在乡镇,请立即前往所在乡镇卫生院就诊,若情况严重,请直接拨打120。

    四、冠状病毒是如何传播?可以人传人吗?

    冠状病毒主要通过直接接触和飞沫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被证实存在人传人现象。

    五、什么是密切接触者?

    与发病病例(疑似和确诊病例)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者属于密切接触者: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六、近期去过武汉或密切接触者,应该怎么办?

    14天内注意观察自身身体状态。如果接到疾控部门通知,需要接受居家医学观察,不要恐慌,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医学观察管理人员随访。如必须外出,需征得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并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请及时前往石柱县人民医院进行排查、诊治。

    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特效药物吗?

    疫苗研发需要时间,目前没有特效抗病毒药物,但支持和对症治疗是有必要的。

    八、如何预防?

    1.尽量避免到人流量大的地方,尤其是已经有病例报道的城市。2.避免接触有感冒样症状的人。3.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和家畜家禽。4.注意手部卫生,勤洗手,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等食物。5.必要时可戴口罩(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24小时咨询电话:

    石柱县卫生健康委

    023-73332124

    石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23-73332771

    石柱县人民医院

    120、023-7332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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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编 辑:禹云洲

值班副总编辑:谭晓钟

执行主编: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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