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玉霞)近日,我县印发通知,要求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据介绍,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实施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核心,以加强自治建设为基础,以加强法治建设为保障,以加强德治建设为支撑,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有利于提升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和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加快推进“三县一地”建设,为我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和谐美丽新乡村,实现“转型康养·绿色崛起”奠定坚实基础。
我县将坚持按照“党建引领,三治结合”的要求,统筹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全面参与、分步推进。2019年,全县2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建设标准;到2022年,全县村(社区)全面达到建设标准;努力实现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机制全面完善、法治能力全面提升、德润人心全面显现”的工作目标。
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我县将通过实施“依法民主选举、推进民主决策、强化民主管理、加强民主监督、规范民主协商、深化自治实践”等举措切实加强自治建设,不断完善自治机制;通过完善规约章程、深化依法治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基层平安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等举措,切实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法治能力;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公民道德评议、弘扬优秀传统道德文化、深化移风易俗、文明家庭创建、“乡贤善治”、志愿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活动,确保加强德治建设,显现德治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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