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党建扶贫指挥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论述,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组织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注重整合组织资源、发挥组织优势、凝聚组织力量,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抓班子建设
压实脱贫攻坚领导责任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组织领导是保证”的指示精神,紧紧抓住领导班子队伍建设这个关键,精准对接脱贫攻坚需求选好配强班子。
压实主体责任。县委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局性中心工作和底线任务来抓,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专题汇报,每月定期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落实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深入贫困村检查、调研、督导脱贫攻坚工作,其他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联系乡镇(街道)、贫困村制度,定期到贫困村调研指导。各级党组织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切实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凝聚起“抓党建就是抓脱贫、抓脱贫就是抓发展”的强大合力。
选优配强班子。坚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注重挑选工作精力充沛,经验较丰富,较为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到乡镇(街道)任职。2015年1月至今,共计调整乡镇(街道)正职75名,提拔(挂职)副职159名,不断充实脱贫攻坚一线领导力量。注重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选拔干部。2015年至今提拔扶贫领域干部126名,重用扶贫领域干部56名,4名乡镇党政正职因扶贫工作推动不力,不适宜担任现职等被组织调整。
提升领导能力。加大对干部脱贫攻坚专业化能力培训。2015年以来,举办脱贫攻坚相关培训班次26期,培训干部11400余人次。其中,科级及以上干部参训722人次。2018年高质量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专题培训班相继在浙江大学、贵州安顺市平坝区开班,62名乡镇(街道)党政正职、23名相关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取得了较好实效。
抓队伍建设
凝聚脱贫攻坚工作合力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人”的指示精神,在队伍建设上发力,锤炼敢于担当、勇于攻坚的中坚力量。
着力带头人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加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实施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备案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将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整体规划每年开展全覆盖培训,全面提升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素质能力。全覆盖分析研判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通过“内选、外引、下派”等方式,2017年以来,调整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支部书记54名,调整后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增加5%。
强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着力选聘大学生村官和回引本土人才,选派的大学生村官优先安排到贫困村工作,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1名大学生村官。动员本土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回村挂职、任职,回引本土人才271名,储备后备干部373名。
深化党员队伍建设。科学制定农村发展党员规划,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农村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回引本土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2015年来,发展农村党员238名,占全县发展党员人数的49.6%。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强化党员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广泛开展设岗定责、结对帮扶、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推行党员中心户、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队等做法,培育党员致富能手582名,党员创办领办脱贫致富项目257个,成立242支党员干部志愿服务队伍,对5500余名农村无职党员开展设岗定责,有帮带能力的农村党员至少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帮扶队伍建设。按照“因岗定人、人岗相适”原则,精准选派驻乡驻村干部989名(驻乡干部118名、驻村干部871名),落实结对帮扶干部4880名,做到应派尽派、派强派优。明确细化了6条驻乡职责任务、13条驻村职责任务、8条结对帮扶职责任务,建立了驻村工作队工作例会、考勤管理、工作纪实、组织召回等制度,常态化暗访检查驻村工作队“三在村”情况,季度督查巡查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全覆盖回访驻村工作队、电话调查贫困户满意度,严格帮扶考核,强化激励鞭策。2015年以来,共召回作风不实的驻乡驻村干部8人,表彰优秀驻村干部40人、先进结对帮扶干部53人。为每支驻村工作队安排了2万元的工作经费,在脱贫攻坚期限内为各村(涉农社区)安排了3-5万元的为民办实事专项经费,统一为驻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伙食补助、交通补助、通信补贴、乡镇工作补贴和安排健康体检。
抓支部建设
建强脱贫攻坚战斗堡垒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根本遵循,抓基层强基础,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强化党建引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兑现“三个确保”。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全面彻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与困难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把村子当家,把群众当亲人,把脱贫攻坚当事业,密切干群关系,树立驻村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使困难群众坚定脱贫信心,积极主动跟着干部走、学着干部做。制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村(社区)党支部6个领域党的组织生活基本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不折不扣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支委会,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年末召开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听取履职情况报告,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持续整顿后进党组织。每年将未脱贫摘帽贫困村党组织全部纳入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采取市管党员领导干部包点联系、部门结对帮扶、先进带后进、强村带弱村,做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五落实”。截止目前,85个贫困村已全部进行了整顿。
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出台《石柱县关于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实施意见(试行)》《石柱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2018年划拨资金3600万元补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县219个村有集体经济项目,107个村实现经营性收入,其中22个村达5万元以上。
落实基层基础保障。深入开展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2015年以来,新建便民服务中心87个,安装LED电子显示屏210个,全覆盖修建便民服务平台。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摸排出的45名有前科劣迹的村干部、25名村(居)民小组长、8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部平稳处置到位,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切实提高村干部补贴标准,村(社区)书记、主任、专职干部、小组长补贴在2016年基础上,分别提高40%、31%、33%。落实村干部定期体检、绩效考核奖励、季度考核评定制度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有效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县党建扶贫指挥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