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经县委平安石柱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欠薪治理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截止2024年11月30日前在石柱县10万头种猪繁育基地示范建设项目项目务工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实施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在石柱县10万头种猪繁育基地示范建设项目从事过劳动的农民工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欠条、记工单据等务工凭据类证明材料,自2024年12月9日9时至2024年12月13日18时期间到石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03办公室登记待处理。
二、请在石柱县10万头种猪繁育基地示范建设项目务工的农民工相互转告,确保不漏一人、全面准确。本通知已通过各种渠道广而告之,请相关负责人、班组长及时通知所属工人按时间要求前往办理,逾期未前来登记并核实确认的,将通过其他法定渠道另行处理,产生的后果由施工企业、有关参建主体自行承担。
三、对于确系特殊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前来登记确认的,可以书面特别委托(持特别授权委托书)近亲属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工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四、对拟通过或者已经通过调解仲裁、法律诉讼等方式主张工资权益的,可不再重复登记处理。
登记核实工资事关广大农民工群体劳动报酬权益,敬请各位工友高度重视,尽可能本人参与核实工作,由于举证陈述不充分,导致行政执法机关无法根据调查取得的证据作出处理结论的,将统一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另行处置。对于虚假陈述,寻衅滋事,恶意撺掇,蓄意以农民工工资套取其他利益款项的,将依法不予处置,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的,将依法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肇事者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委冉艾,15736629680,
县人力社保局冉威,73331001
石柱县欠薪治理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石柱县人力社保局代章)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