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见习记者 谭奥)为推进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提高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对新标准的认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对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进行集中约谈。
约谈中,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讲解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相关条例,明确经销商和维修点的责任与义务。同时,结合相关火灾事故案例对经营主体开展警示教育,并要求其近期对门店电动自行车开展自查自纠,不符合安全新规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
据了解,从今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新国标”首先明确提高了防火阻燃性能指标,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限制塑料件使用比例。其次是防范非法改装行为,明确了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应具有互认协同功能,从技术上增加篡改难度。为了保障骑行安全,优化了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还增加了北斗定位、实时通信功能。此外,为了提升产品实用性,将使用铅蓄电池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并且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有利于节约生产成本,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车型选择。
“开展此次约谈会主要是向全县经销商和消费者宣传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新标准,消费者要选购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要严格落实进货验收制度。”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