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本网讯(记者 潘婉怡)7月3日,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向兵,副县长谭祥平参加会议。  

据了解,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时间从2023年11月至2026年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范围涵盖我县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市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县文物普查前期工作情况,并安排部署了全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向兵指出,开展文物普查工作对全面掌握我县文物资源情况,提升我县文化底蕴具有重大意义。他强调,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切实增强抓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准确把握文物普查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贯彻落实好普查工作方案、标准规范;要抓好普查过程管理,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建优建强普查队伍,强化宣传引导,高标准开展实地调查,以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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