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关于启用黄水镇、城区、火车站等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黄水镇场镇及城区火车站周边路段通行秩序,有效提升交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拟启用黄水镇青岗路、财信城三盖路及火车站站北路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设备点位

二、启用时间

2024年7月8日起正式实施。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环境。

特此公告

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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