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本网讯(记者 王睿)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4月25日,县卫生健康委联合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在县城良玉广场启动第二十二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资料等方式向市民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讲解职业病相关知识,并设立义诊平台,为市民免费测量血压。

据了解,本次活动从4月25日持续至5月1日,主题为“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重点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主题活动、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国家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职业病防治扩面等五个方面开展。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参与市民1000余人次。

“下一步,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强化联动,推动职业健康知识进机构、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实现职业健康宣传全覆盖。”县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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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确定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职业病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在我国,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共10类、132种。其中:尘肺13种和其它呼吸系统疾病6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传染病5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职业性肿瘤11种,其它职业病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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