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本网讯(记者 汪路 文/图)12月21日,记者从全县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从本月31日起,我县将按照“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模式,分三个阶段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牟显海,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冉义智出席会议。
据了解,此次改革通过党建统领、便民利民、综合集成、数字赋能,推动乡镇(街道)执法事项综合、执法方式综合,加快形成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新格局。
改革分三个阶段推进:到2023年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拓展到40%以上的执法领域、全面推广“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广到10件以上,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到2025年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拓展到70%以上的执法领域、适应“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迭代升级、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广到30件以上;到2027年底,乡镇(街道)“多跨协同、整体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广到50件以上。
此次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按照《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由市政府制定赋权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区县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赋权事项。截至目前,我县已按照“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编制、公布、备案了所有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其中,法定执法事项27项、乡版赋权执法事项28项、镇街版赋权执法事项44项、委托执法事项29项。接下来,县级执法部门将在本月31日前,分批次组织乡镇(街道)开展执法培训、模拟演练3次以上,确保乡镇(街道)接得住、用得好。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破解长期困扰基层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难题,科学规范“属地管理”,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要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工作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要统筹领导本领域、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严格督查考核,确保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