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根据《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为纪念抗日战争期间在“重庆大轰炸”中不幸遇难的同胞,激励全县人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战备意识,定于2023年6月5日上午10时30分至10时42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望全县军民闻声勿惊。警报信号规定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灾情警报:鸣3秒,停3秒,反复30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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