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运输车辆未经许可擅自通行高速被查处

本网讯(记者 谭艳波 通讯员 陈江)近日,一大件运输车辆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在G50沪渝高速河源收费站被查,执法人员依法给予驾驶员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日11时30分,重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在G50沪渝高速河源收费站对一皖籍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车使用性质为普通货运,装载货物为不可解体的钢结构设备,系大件运输。经测量,该车车货总长22.5米、宽4.7米、高3.7米,驾驶员无法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问询中,该车驾驶员称其申请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但由于货主催得急,于是在通行证尚未审核通过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了高速公路,直到被执法人员检查后才追悔莫及。

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之规定: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执法人员依法对大件运输车辆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员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现场宣传了大件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当事驾驶员表示接受处罚教育,承诺以后依法依规从事道路运输。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需要运输大件物品的,要提前向相关部门如实申请《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通行证许可事项行驶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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