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货车擅自改装加长 执法人员对其依法查处

本网讯(记者 谭艳波 通讯员 陈江)近日,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在G50沪渝高速石柱收费站和冷水服务区查处两辆擅自改装的货车,分别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当日4时40分,执法人员在G50沪渝高速石柱收费站检查一辆下道渝籍货车时发现,该车使用性质为货运,车货总长为25.2米、宽3.82米、高4.2米,该车挂车尾部通过伸缩装置加长2.18米,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驾驶员汪某自述为多拉货物多赚钱,抱着侥幸心理,冒险对挂车尾部进行了改装加长。

无独有偶,当日12时43分,执法人员在G50沪渝高速进城方向冷水服务区开展专项行动,在检查一辆川籍货车时发现,该车使用性质为货运,车货总长为29米、宽2.5米、高4.5米,同时该车通过伸缩装置在挂车中部及尾部分别加长3米和2米,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最终,两车驾驶员因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车辆,分别被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执法人员还对驾驶员进行了普法宣传及安全教育,驾驶员汪某及张某表示,以后会加强行业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合法合规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执法人员提醒,改装车辆超限运输,给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广大货运经营者及驾驶人员,切勿抱侥幸心理,要依法依规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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