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城市管理局暂扣车辆未处理台帐公示
暂扣日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0日)
请各位车主于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停车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将依法予以报废。
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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