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石柱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相关规定,经组织专家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2日0时起,在辖区内划定高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3个)
万寿大道125号2栋、绿色心情茶楼(万安街道南宾路60号)、渔码头火锅(玉带南街1号附36号)。
二、管控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2.封控期间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和症状问询。
3.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管理;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4.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本通告未尽事宜,以指挥部解释为准。
石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