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8月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次集中宣判4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共23名被告人获刑。本次集中宣判的4起案件均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实施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
被告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进行虚假宣传,以预售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用为名,承诺还本付息,诱导老年人签订“合同”投资,非法集资金额达20亿余元。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数额、作用大小、退赃退赔情况、认罪态度等情节,对6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对1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五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6年初,被告人刘某、王某某夫妇经营的贸易公司出现巨额亏损。为解决资金紧张的问题,刘某决定以养老产业的名义融资。刘某于2016年10月成立某养老服务公司,公司以建立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对外宣传,吹嘘公司实力雄厚,采用允诺高息、发放红包等方式引诱老年人签订《预定养老服务合同》并办理消费卡,根据投入的金额将消费卡分为体验卡、银卡、金卡、钻石卡、至尊卡等不同的层级,不同层级的消费卡约定不同利息。刘某等人非法集资的资金除少部分用于养老项目外,绝大部分用于兑付本息、发放会员红包、发放业务人员佣金、弥补公司亏损及个人消费等。至案发,该公司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1.17亿元。
被告人刘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对刘某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3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至十万元。
(来源:重庆金融安全卫士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