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校外培训活动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巩固“双减”成效,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在2022年暑假即将到来之际,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家长:

1.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自觉抵制幼小衔接班、小升初衔接班、学龄前儿童英语班等超标超前的违规学科培训活动,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

2.假期不再选择学科培训。石柱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经全部压减清零,凡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机构或个人,均是无证无照、未经审批的“黑机构”。请勿参加任何学科类培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3.谨慎支付培训费用。付(续)费时不要一次性缴纳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缴纳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查看培训机构是否进行收费备案,是否按等于或小余备案价格收费;通过石柱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缴纳培训费用并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交费后须向培训机构索要正式缴费凭证,缴费凭证必须和办学机构名称一致。

4.远离非法培训机构。查看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营业执照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远离“无证无照”培训机构,不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异地、地下培训,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双减”工作是教育改革重要内容,我们真诚欢迎广大家长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利用民宅开展各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虚假宣传等现象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县教委、市场监管局、公安、乡镇、街道等部门反映。让我们共同为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

县教委投诉及咨询电话:73200379(办学资质、参与或组织中小学招生、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等方面的投诉及咨询)

县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电话:12315(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投诉)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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