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关于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月24日以来,我县黄水、冷水、龙潭、洗新、新乐、金铃、金竹、枫木、石家、鱼池、悦崃、沙子、六塘、中益等乡镇海拔800米以上地区出现雨夹雪或小到中雪;海拔1000米以上部分地区出现道路结冰。1月26日16时10分县气象局发布“道路结水黄色预警信号”。预计28日夜间到29日白天,我县阴天有间断小雨或零星小雨,局地中雨,海拔800米以上地区有雨夹雪或小雪,局地中到大雪。1月30日夜间到2月2日夜间,我县还将有一次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最强降雪时段为2日白天到夜间,海拔800米以上地区有雨夹雪或小到中雪,局地大雪。

应急管理部于1月27日17时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于1月28日13时启动重庆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结合我县实际天气情况,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决定于1月28日15时启动石柱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石柱县极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方案》(石气防办〔2021〕1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应急值守和会商研判,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抓好应急教援处置和救灾救助,坚决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人员伤亡事故,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与社会稳定。响应期间要加强信息报送,发生较大灾(险)情或人员伤亡要第一时间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2022年1月28日


[打印]

[责任编辑: 谢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