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信访法治宣传分册

扰乱公共秩序

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机场、车站、码头等重要交通场站,或者在上述场所周边的其他公共场所,聚众实施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识、静坐滞留、张贴散发材料、喊口号、打横幅、穿状衣等行为,或者实施跳河、跳桥、跳楼,攀爬建筑物、铁塔、烟囱、树木,服毒等自杀、自伤行为以及扬言实施自杀、自伤行为,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或无法进行。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及周边公共场所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拒不按照规定购票,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无理取闹。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对首要分子,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一:牟某因物业管理问题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上访。在其与物业公司已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情况下,仍带着家庭成员及亲属20余人围堵物业公司并纠缠物业公司负责人索要更多赔偿,引起100余名不明真相群众围观,严重扰乱单位秩序。公安机关以聚众扰乱单位秩序对牟某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二:村民李某因对村委会处置征地问题上访,连续组织多人在市委、市政府门口聚集、围堵,影响正常办公秩序。公安机关以扰乱单位秩序对组织人员李某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三:汤某因装修款与他人发生争议,经政府部门多次调解无效,本人又不愿意通过法院诉讼,遂采取翻越铁栅门到区委、区政府闹访缠访等方式,辱骂政府工作人员,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单位秩序。公安机关以扰乱单位秩序对汤某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四:王某带着年七旬的母亲办理低保,因不符合低保条件无法办理。工作人员向王某多次解释政策规定,王某不听劝说,后将母亲带至县信访接待室独自离开,扰乱信访工作秩序。公安机关以扰乱单位秩序对王某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五:王某为讨要工资,爬上工地塔吊,不听从劝解在塔吊上滞留三个小时,引起大量群众围观,导致地面交通堵塞,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公安机关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王某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六:李某因儿子饮酒过量经抢救无效死亡上访。为给卫生院施压索取巨额赔偿,李某组织50余人将儿子尸体停放在卫生院观察室内,用输液座椅堵住走道,携带煤气罐、汽油桶等到卫生院,致使该院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李某等人一年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例七:某客运公司负责人伪造承包经营合同,假称法院执行标的物为私人所有,为达到法院无法执行的目的多次上访。某日,组织12人聚众冲击法院,以法院工作人员打人为名对法官实施辱骂、推搡,让法官下跪等持续在法院办公场所吵闹4小时之久,影响法院工作秩序。法院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拒不执行判决等罪名,判处上述12人两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例八:李某对非法营运被交通运输部门处罚不满,邀约100余人到交委、汽车站、政府办公大楼、人民广场等地聚集,次日凌晨才撤离,导致大量群众围观、周边交通堵塞,公安机关进行交通管制。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九:段某与他人商议向政府施压,解决客运车辆到期后经营权问题,组织车主150余人将车停运在客运站内,致使大量旅客滞留、客运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例十:侯某借上访之名,十余年来数十次以各种理由,赴市、省、京等地缠访闹访,长期滞留、恶意打卡,并多次以各种借口向相关单位索要钱财,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法院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对侯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十一:代某、任某及赵某3人多次利用微信群煽动、组织小区业主集体越级上访。某日,3人在各业主微信群内煽动邀约小区数百名业主到市政府门前聚集签到,影响了市委、市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法院以组织非法聚集罪分别判处代某3人一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例十二:童某因对法院判决不满,连续多次到省信访局上访,以举纸板、写标语、用扩音喇叭当众辱骂等方式扰乱信访接待场所秩序,砸毁信访接待室标识,引起群众围观,严重影响信访工作秩序。法院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童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案例十三:某小区业主对车库产权归属有异议,免费停车数年。部分业主为达到长期免费停车目的,不顾相关部门多次解释和劝阻,阻挠物业公司安装车库道闸杆,用脚踢、棍击等方式将小区进出口的智能道闸、折叠杆、车牌识别仪、摄像机、LED显示屏设备损坏,数额较大,造成恶劣影响。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涉案人员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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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