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献血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的公民。
二、身体条件:无严重心、肺、肝、肾等疾病,半年内无手术史;妇女经期、妊娠期、流产后未满6个月、分娩后未满1年的,暂不献血;新冠疫苗接种后28天内不参与献血。
三、饮食及休息:献血前保证充足睡眠,献血前一天(特别是晚餐)不要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如各种肉类、禽类、奶类、油类和豆类等,不酗酒,不宜服用药物,如解热镇痛类药物(阿司匹林类)。献血当日切勿空腹,早餐宜清淡饮食(如稀饭、馒头、素面之类)。
四、无偿献血者享受待遇:根据《重庆市献血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以下称采供血成本费用);具体收费执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献血者临床用血,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按照献血者献血量等量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五、对健康有无危害:每个成人全部血量大约在4000-5000毫升,献血一次为200-400毫升,不足全部血量的10%。定期(6个月一次)适量每次200-400毫升献血,能刺激骨髓造血机能,保持旺盛的造血机能,增加年轻血细胞的比例,提高免疫和抗病能力,促进新陈代谢,防止动脉硬化,降低血液粘稠度和铁含量,减少心脑血管疾病发生,不仅无害,反而有利于身体健康。
六、其他:根据身体素质,每人每次可献血200-400毫升,献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