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增强生态环境意识,县城市管理局拟招募一批具有生态环保理念、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协助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一、工作内容
(一)宣传推广
主要包括入户宣传、社区宣传、公益培训、活动策划等服务形式。例如:结合垃圾分类“八进”活动和年度宣传计划,协助配合街道社区入户发放宣传品、在社区布置宣传氛围、在社区开展定点设摊宣传、依托社区志愿服务中心开设公益讲堂等。
(二)投放引导
主要包括社区定点引导、社区巡回引导、公共场所引导等服务形式。例如:投递高峰期志愿者在小区垃圾箱(桶)前引导示范社区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对错投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不定期的组织志愿者到相邻小区开展示范引导、在广场、公园绿地等开展示范引导。
(三)监督检查
主要包括公共机构、社区小区、乡镇、村组等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督查检查工作。例如:检查各小区垃圾分类设施是否落实到位,宣传活动是否有序开展,分类知晓率和准确率是否达标,垃圾是否按要求进行分类运输。
二、招募名额及待遇
1.名额:拟招募志愿者25人(其中负责人5名)
2.待遇:负责人每月补贴1500元,一般志愿者每月补贴1200元。
三、招募条件
(一)政治觉悟较高,认同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理念,具有奉献精神,愿意成为一名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在需要时能服从安排,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常住地址石柱县,年龄18-65岁,初中及以上文凭,身心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担任过基层工作人员或退休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优先考虑。
(四)愿意无偿提供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包括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参加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志愿服务活动。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志愿者权利与义务
与《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规定的权利义务相一致。
五、选拔程序
(一)填写《石柱县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报名表》于3月15日18:00前交至县城市管理局107办公室或通过邮箱(1003779079@qq.com)传至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县城市管理局组织人员进行报名审核。
(三)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审核合格者发出预录取通知。
(四)县城市管理局适时组织预录取的志愿者进行专题培训,合格人员正式录用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
(联系人:谭承辰 联系电话:7337611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