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1〕15号),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五大”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市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建筑消防设施隐患,分类落实整治责任,依法采取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分担、政府保障等方式保障整改资金,限期整改销案。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由区县政府实施挂牌督办。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要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二、开展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是造成高层建筑火灾蔓延、影响人员逃生的突出隐患和障碍,应依法进行拆除、更换或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发现、劝阻、报告和宣传教育职责,依法督促拆改更换。高层建筑业主要积极配合拆改工作,主动消除安全隐患,自觉抵制违章搭建行为。
三、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依法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违法行为。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要规范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的标识标牌,落实标识化管理,合理设置小区停车位,严格停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开展用电用气专项整治。依法排查整治电力燃气设施占压圈围、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私拉乱接、电缆井防火分隔被破坏、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隐患。单位和个人要落实用电用气安全措施,不得在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使用醇基燃料。
五、开展油汽类安全隐患整治。依法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可燃油料等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涉及千家万户,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共同参与。乡镇(街道)、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大市民要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主动抵制并积极举报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共同预防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发生。
特此通告。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