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愁吃
不愁穿
脱贫攻坚“两不愁”,既是脱贫核心指标,承载着厚重的民生期待,也是一块“试金石”,检验着脱贫攻坚的质量和成色。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县紧盯“两不愁三保障”靶向发力、精准施策,把政策落到户、定到人。同时,加强低保、特困与临时救助政策的无缝衔接,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织牢社会保障救助“兜底网”,让困难群众“两不愁”真不愁。
多措并举精准兜底让群众心里有底
为加强农村低保工作管理,我县全面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动态监测,明确了“1353”动态监测流程(即每月底开展1次监测、疑似问题乡镇3日内入户核实、无法解决的次月5日前上报指挥部、指挥部3日内形成整改方案),重点对未脱贫户、返贫风险户、临界对象户开展动态监测,实施“一户一策”,确保突出问题随查随改、常治长效。
为全面摸清贫困群众家庭生活状况,确保“应保尽保”,我县对全县未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户进行了逐一摸排走访,并建立台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力做好辖区兜底保障脱贫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快保。
针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我县实行了“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的政策。截至目前,已将41名未脱贫户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救助范畴。
为确保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群众不被“遗漏”,我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主动发现机制,采取入户走访、群众会、院坝会、“微访谈”等形式收集“眼球”贫困信息,将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特困供养,并举一反三,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和文明习惯宣教,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营造积极向上、勤劳肯干、自立自强的乡村文化氛围。
为确保“兜底”精准,我县实行了低保渐退机制,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确保其稳定脱贫。
截至今年11月,我县已将3091户6086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兜底,月发放低保金234万元。
副县长谭燕子(右一)调研养老服务工作
副县长谭燕子(右)检查养老机构食品安全
政策体制落地见效确保民生幸福
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按应保尽保、应扶尽扶要求,我县进一步加强政策衔接,强化政策保障。2019年,根据《重庆市民政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渝民〔2019〕93号)要求,我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石民发〔2019〕126号),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实行社会救助政策保障性兜底,确保“两不愁”全覆盖到位。
为进一步改善集中照护机构设施和照护条件,提升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的保障能力,让失能特困人员得到集中妥善照护,我县制定了《石柱县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实施方案》。2019年,我县将西沱镇敬老院作为全县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加大财政投入,并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委托专业养老公司经营管理,现目前已供养失能特困人员23人。同时,我县实施敬老院热水供应系统、老人房间标准化、公共洗浴间适老安全化“三改”工程。目前,已完成沿溪、王场、临溪、沙子、鱼池、三河6个敬老院的“三改”工程。下路、西沱、黎场、中益、三星5个敬老院的“三改”工程正在实施中,预计今年内完工。
我县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将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条件的困难儿童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切实解决其他救助制度无法覆盖的问题。
为了打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完善落实临时救助制度,我县还出台了《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积极完善“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加大临时困难救助力度,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和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性生活救助,对陷入生活困境的群众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截至目前,我县对因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困难的群众共计开展临时困难救助416人次,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235.73万元。
县民政局负责人检查养老机构设施设备
县民政局负责人调研群众“两不愁”情况
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为筑牢民生底线,我县还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累计为低保对象发放价格补贴880.64万元,为1440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84.78万元;1-11月为45名孤儿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60.49万元(含节日慰问金和价格临时补贴),为8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103.66万元。这些措施的实施,确保了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针对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体,我县也给予了临时救助。目前已为1名确诊新冠肺炎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按低保标准2倍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2320元。
同时,我县还在33个乡镇(街道)开展两轮全覆盖集中摸排,累计排查出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9户25人,共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1万元。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提高困难群众风险抵御能力,减少困难群众在遭遇意外或疾病时造成的生活负担,我县还将17989名困难群众纳入“民政惠民济困保”。截至今年10月,我县共计理赔2135人次,总计理赔金额209.92万元。其中,死亡理赔248人49.6万元、医疗理赔1887人次160.32万元。
为加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我县调整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于2020年9月将原来的754元/人/月调整为806元/人/月。同时,通过失能人员6项生活情况指标开展特困人员能力评估,对失能和半失能人员每月分别发放300元和200元的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启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机制,提升特困人员管理供养水平,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让困难群众‘两不愁’真不愁。”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 李玉霞 图片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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