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和市文明委《关于开展重庆市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通知》(渝文明委〔2018〕3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开展了石柱县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现将石柱县文明家庭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文明办据实反映。
公示期: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
联系人:谭理,联系电话:13883471345,电子邮箱:sz.wmb@163.com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