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识别涉恐可疑情况

    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日常生活中发现恐怖活动嫌疑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

    1、哪些人是可疑人员

    (1)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

    (2)言行异常,安全检查过程中不愿接受检查或者试图逃避检查。

    (3)衣着反常,穿着很宽大的衣物或者腰部突出等。

    (4)携带疑似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5)服饰、皮肤或所携带物品上有疑似与恐怖主义相关的标识图案。

    (6)作息时间反常,住所内常传出异常声响、刺激性气味或出现大量火柴棍等非生活垃圾等。

    (7)在标志性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地反复徘徊观察、打探安保情况等。

    (8)试图获取炸药、武器等,或匿名、大量购买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及管制刀具等。

    (9)疑似公安机关通报的恐怖活动人员。

    2、哪些物品是可疑物品

    (1)重要目标附近出现的无人认领或来历不明的物品。

    (2)有意伪装或者藏匿的物品。

    (3)可疑人员携带的与其身份不符的物品,如可能装有管制刀具、棍棒等物品的旅行包。

    (4)随身携带藏匿、企图躲避安检的物品。

    (5)散发如臭鸡蛋(黑火药)、氨水(硝铵炸药)等特殊气味的物品。

    3、发现可疑情况之后怎么办

    (1)迅速远离。尽可能地远离可疑人员、可疑物品,确保自身安全;牢记可疑特征,如嫌疑人外貌、携带物品等,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用手机进行拍照记录。

    (2)及时报警。向周围的执勤民警或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公安机关微信公众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报警。报警时要保持沉着冷静,全面报告可疑情况的具体细节。

    4、举报有奖励,包庇要追责

    公民发现并积极举报可疑线索的,经过核实后,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同时,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身份等信息,充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

    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行为,却窝藏、包庇的,将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来源:石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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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编 辑:禹云洲

值班副总编辑:谭晓钟

执行主编: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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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余贺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