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整治首日 处罚93人次

电动自行车整治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孙家平 文/图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的行车秩序,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守法和安全意识,11月12日,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人保石柱支公司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辖区违法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整治,以进一步震慑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当日,联合执法组共50余人,编成5个执法小组,分别由交巡警大队5名负责人带队,在城区五一桥、观音寺、城东加油站等车流量集中路段、重点路口设卡堵截,对无牌电动自行车采取“首次处罚、再犯扣车”等措施,以及对电动车非法改装(加装雨伞、遮阳伞)、不带安全帽、载人、无交强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期间,民警们坚持教育与处罚、整治与宣传相结合,不厌其烦地向市民们宣讲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希望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严格遵守“上牌照、有保险、戴头盔、限1人、靠右行”的规定。

    据了解,整治首日,联合执法组共处罚款93人次,拆除电动自行车雨篷或遮阳伞470件;实施“警保联动”预防登记、上牌86起;教育、劝导、警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1000余起。

 

      感谢您关注县委县政府主办的主流媒体重庆·石柱网,更多新闻关注其他主流媒体《石柱报》、《重庆石柱手机报》、“五彩石柱”微信公众号、“五彩石柱”APP、“石柱新闻”微博;统一投稿邮箱:sz_xwzx@sina.com。

总 编 辑:禹云洲

值班副总编辑:谭晓钟

执行主编:张俊杰

 

 

[打印]

[责任编辑: 石柱谢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