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减贫、脱贫基本情况(制图:梁德风)
2015-2018年石柱县脱贫村一览(制图:梁德风)
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近年来,我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压实责任、尽锐出战、攻坚克难,坚决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构建“六大体系”
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制度保障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积极履行扶贫攻坚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完善脱贫攻坚责任、政策、投入、动员、监督、考核“六大体系”,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
建立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按照“中央统筹、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双组长”负责制,建立县委常委负责分管行业扶贫、县领导定点包干帮扶乡镇(街道)等机制,完善三级干部责任清单,构建形成“1个领导小组+5个片区总督导+16个行业扶贫指挥部+33个乡镇(街道)+222个驻村工作队”的攻坚责任体系,全县32位县领导和107个县级单位对所有乡镇实行包干帮扶,959名驻乡驻村工作队员和4880名结对帮扶干部投身脱贫攻坚,与村支“两委”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克难攻坚。
建立完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研究制定石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等重大政策文件,深化完善产业、健康、低保、交通、电商、电力通讯、资产收益扶贫等系列政策,瞄准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建立完善脱贫攻坚投入体系。坚持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出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完善脱贫攻坚动员体系。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精准选派驻乡驻村帮扶干部,压紧压实行业部门扶贫责任,主动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创新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流动文化进村、广播村村响、媒体宣传、院坝话扶贫、巡回宣讲”精神扶贫六大行动,探索建立乡风文明积分激励机制,组织干部进村入户讲解扶贫政策,最大限度激发全县统一战线力量,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建立完善脱贫攻坚监督体系。成立脱贫攻坚专项督导组,建立健全片区督导、协作监督、交叉监督等机制,坚持集中督查、重点抽查、专项巡察、随机暗访、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督查监督方式,开展全天候巡回督导、每季度综合督查,以最严格的督查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建立完善脱贫攻坚考核体系。把脱贫攻坚纳入实绩考核,将乡镇(街道)考核权重由6分增加到50分,将县级重点部门(单位)考核权重由10分增加到40分,县级一般部门(单位)考核权重由10分增加到30分,实行市管领导、县级部门、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量化打分、捆绑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严格的考核倒逼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落实“五个一批”
精准施策着力提高脱贫实效
我县坚持统筹到区域、精准到人头,根据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围绕“五个一批”因村施策、因户施法,为贫困户量身制定帮扶措施,着力提高脱贫实效,确保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发展产业脱贫一批。建立完善产业扶贫政策体系,先后出台到人到户产业扶贫政策50条,其中股权、基金、信贷、旅游等四种资产收益扶贫模式覆盖贫困户10282户;通过深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中药材、经果林等长效产业18.32万亩,实现每个贫困村都有1-2个稳定增收产业;充分发挥“三变”改革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劳动力等作价入股机制,建立完善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有条件的贫困户产业全覆盖。2018年,全县贫困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4年基础上增长了2.4倍。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和规范标准,坚持“保障基本、基本保障”,累计投入资金6.6亿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5845户2023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617户9312人;扎实做好搬迁后续工作,实施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18个,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开展就业培训,拓展增收渠道,确保其搬得出、住得稳、能致富。
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将符合退耕政策的贫困村、贫困户全部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范围,全县172.3万亩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惠及全县贫困村、贫困户,同时选聘1084名贫困人员任生态护林员,确保其有稳定收入。
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全面落实国家和市级教育扶贫政策,累计资助贫困学生395800人次26201.38万元;积极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新建农村教师周转房589套,改造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薄弱学校117所,全县各中小学设施设备配备均达到国家均衡教育验收标准。
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丧失劳动力、缺乏自我发展能力以及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他措施脱贫的2916户580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兜底范围。
实施“五保障”专项行动
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我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突出问题,部署实施产业扶贫、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专项行动,全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保障吃穿不愁。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落实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产业扶持、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落实低保兜底、土地入股分红等措施,对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贫困人口加大救助力度,确保贫困群众不愁吃不愁穿。
保障义务教育。县教委精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在2018年不仅派遣88名机关干部结对帮扶王家乡和大歇镇共308个贫困户,同时组织全县教职工积极投入到结对帮扶工作中,共有3845名教职工与9868名贫困家庭学生实行结对帮扶,义务教育适龄学生入学率达100%,教育巩固率达99.88%,没有1例适龄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保障基本医疗。全面构建“资助参保、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民政救助、精准脱贫保、90%兜底资助”等医疗保障体系,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贫困人口住院合规费用自付比例仅为9.87%,慢特病门诊合规费用自付比例仅为10.34%,累计救助43.55万人次11398.1万元,确保贫困群众患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过得去。
保障住房安全。统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旧房整治提升工程,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2181户、旧房整改17071户,贫困户住房安全比例达99.6%。
保障饮水安全。全力推进“分散式供水、集中水厂巩固提升、新建农村集中供水、水源及管网联通”四大工程,累计投资3.85亿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项目2574处,受益人口达42.61万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
脱贫攻坚战鼓声声,精准扶贫成效喜人。截至2018年底,全县累计实现85个贫困村、16426户60201人脱贫,剩余未脱贫人口为1169户3272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12.7%降至0.87%。
2019年4月底,重庆市人民政府宣布石柱退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记者 隆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