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25条措施为基层“减负”

    本网讯(记者 罗贤为)为切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减轻基层负担,按照中央、市委相关精神,近日,县委制定下发了《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基层减负年”要求切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简称《措施》),围绕精简文件、精简会议、优化调研、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加强组织保障五个方面出台了25条具体措施。

    县级层面发至乡镇(街道)及以下文件减少30%以上

    《措施》规定, 2019年,县级层面(含县委、县政府和县级各部门)发至乡镇(街道)及以下的文件减少30%以上。

    要杜绝层层发文,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要限制发文事项,无新情况的事项不再发文,相同或相近事项整合发文,会议已部署的单项工作会后不再发文,只需县级部门单位贯彻执行的文件不发至乡镇(街道)。要从严控制发文规格,经县委、县政府审定的专项工作要点、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属部门职权范围事项,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虽事关重大,但印发范围较小,可直接进行工作部署的等五种情形,不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要发扬“短实新”文风,县委、县政府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制定配套措施的,不得简单照抄照搬,与上级文件重复率超过50%的,由文件审核机构退回起草单位修改,主题相近、内容关联的同类事项合并报告。

    县级层面开到乡镇(街道)及以下会议减少30%以上

    《措施》要求,2019年,县级层面开到乡镇(街道)及以下的会议减少30%以上,提倡合并开、套开会议。

    要合理安排会议频次,严格执行“无会周”“无会日”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不召开全县性会议;除岁末年初外,全县性大会原则上每月不超过2次。要严控会议规模,未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不得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各类会议原则上一个单位只派1人参会。

    要优化会议方式,提倡多开视频会议,视频会议一般不请乡镇(街道)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市级层面以电视电话形式直接召开到乡镇(街道)的会议,除要求部署工作外,不再层层开会。要压缩会议时间,除县党代会、县委全会、县人代会、县政协会和县纪委全会外,召开的其他全县综合性大会时间不超过2.5小时,并采取倒计时、会风监督员提醒等方式严格执行。要提高会议实效。科学设置会议内容和议程,不搞刻意的传达不过夜,坚决防止同一事项反复开会。

    领导基层调研不做方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先踩点

    《措施》指出,要优化调研方式,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原则上不做方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先踩点,多开展暗访随访,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要提高调研实效,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解剖麻雀、现场办公,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要严格执行县领导调研活动新闻报道相关规定。

    县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措施》规定,要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严禁擅自开展督查检查考核, 2019年,县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要严控数量频次,县级各部门开展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同类事项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开展,严禁以调研指导名义变相开展或化整为零多次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严禁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考核。要改进方式方法,把暗查暗访作为发现问题、督促落实的重要手段,多采用第三方评估等不增加基层负担的方式评价工作,坚决纠正“痕迹主义”机械式做法,以查看工作实绩为主,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要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责任状”“承诺书”等事项,防止变相向基层推卸责任。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县设立了减负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机关73332055;县委巡察办 73332627;县委办公室 73207001;县政府办公室 73318158,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问责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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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编 辑:禹云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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