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明理入农家 巧化干戈为玉帛

    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位于县城东北部七曜山深处的黄水镇,该镇平均海拔1600米,系远近闻名的“高寒之地”。第二法庭辖5个乡镇3个社区24个行政村,人口4万余人,每月新收案件50余件、巡回审判10余件,案多人少压力大,现一名女法官用自己柔弱的肩膀擎起了定分止争、为民解忧的重任。

    农村的纠纷、案件说难也难,说易也易,关键要学会如何与村民打交道,摸清他们的心理。且看梁蓉这位高山上的女法官是如何处理农村案件的……

    赵某丈夫的父亲与陈某系堂兄弟,两家人历来关系较好,赵某的房屋与陈某的猪圈相邻而建,其相邻巷道宽1.2米,巷道一直由陈某作为养猪进出通道及堆放柴火之用。赵某丈夫去世后,陈某的儿子修建房屋将原出行的老路截断,赵某让其恢复原貌遭拒,故赵某以产权证上载明享有巷道0.9米宽的使用权为由,要求陈某将放置在巷道的木柴等杂物搬出,并堵住巷道,不让陈某进入,陈某因不能进入养猪而到处信访。乡村两级干部多次力图从中调解,但由于双方情绪激动且分歧较大,一时斡旋乏力,便将该信访案件导入诉讼程序。

    该案承办的第二法庭法官梁蓉收到案件后,于1月29日来到当事人居住地,了解到双方系亲戚关系,几十年比邻而居,相互扶持,却因这点小事心生嫌隙,梁蓉随即找到陈某和赵某,就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双方抵触心理明显,不愿沟通,互不退让,陈某愤愤不平,当场与赵某叫阵对骂,声称:“你一天到晚纠缠不休,猪儿又不让我喂,那我就是要让你把超出部分的屋檐锯掉,你不让我日子好过,我也不让你好过。”赵某答道:“要锯屋檐可以,那么锯后下雨天滴水到猪圈,猪圈烂了就莫来找我负责。”

    梁蓉见此状况,立即单独约谈当事人,充分了解双方解决问题的态度及想法,肯定合理主张,严肃指出错误,耐心细致地进行法理引导,再以邻里和睦的情理促调,同时加强与村委的沟通,在综合考量双方损失的情况下提出解决方案。

    经梁蓉近4个小时的全力调解下,赵某和陈某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维持屋檐现状,双方各自清除巷道堆放的杂物及木柴,保证巷道畅通。

    至此,一桩因当事人意气用事,可能影响村庄社会治安、引起诉累的相邻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两家人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公正裁判固然重要,寓情于法同样是重要的解纷良方。每次当我看到通过我的努力,原本反目的亲人握手言和,原本同床异梦的夫妻破镜重圆,原本淡漠的父女、母子亲情得到修补,那一刻,我都会发自内心的替他们高兴,也为自己高兴。”梁蓉说道。

    尽管冬日里很严寒,但这位女法官犹如绽放在高山上的雪莲花,在山山岭岭、田间地头、农家院坝不停地奔走,尽心尽力地为群众排忧解难。(通讯员 秦亚 余春曦)

[打印]

[责任编辑: 石柱谢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