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水磨溪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整改阶段性成效

    本网讯(记者 彭少)去年5月4日,新华社报道我县水磨溪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以来,我县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约谈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半年内取得初步成效,一年内取得明显成效”目标任务,用最坚定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工作,推动水磨溪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问题的全面彻底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受到中央及市级多家媒体关注。

    1月23日下午,我县召开新闻发布会,来自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等媒体的记者,对我县西沱水磨溪整改工作情况,生态修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提问。县委副书记、县长左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爱军,副县长王露波分别就媒体的提问逐一进行了回答。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琼英主持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左军就我县水磨溪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情况作了详细介绍。他讲到,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不断提高站位,强化领导,全力配合调查督查,全面完成治违拆除,生态修复初见成效,监管执法全面加强,积极推动转型发展,举一反三抓好环保,严肃干部追责问责,扎实开展整改“回头看”,社会影响持续向好。并表示,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约谈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历次督查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生态与生计的关系,准确把握阶段性整改任务,高质量推进整改。6月底,通过生态环境部现场调查核实,力争成为生态环保问题整改的正面典型。

    随后,记者们还前往西沱水磨溪进行实地采访。通过采访,媒体记者们纷纷表示,水磨溪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整改有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拆除区域已全部覆盖、复绿,在177米水位线以上水磨溪两岸及长江沿岸区域,建立29.77 公顷生态林保护带,安装围网4.6千米,对275.24公顷自然修复区域实施封山育林;启动“中部河流湿地修复工程”,基本完成1062.3 亩生态修复人工造林项目,栽植香樟、枫杨、垂柳、黄葛等苗木13.2万株;对河道堆积物进行彻底清理,对水磨溪两侧河岸进行微地貌处理,恢复滩涂湿地形貌;强化汇水区和消落带水环境生态保育,全部清退水磨溪河道所有渔船,全面杜绝毁林开荒、采砂取土、倾倒垃圾污水等;启动“西部和南部生态综合保育工程”,在荷叶铁线蕨核心分布区域周围100米范围内建立生态缓冲保护带,开展生产生活污染防控治理,生态修复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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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石柱谢天]